商标转让后 原来的许可还有效吗

   更新日期:2024.05.15
  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若干解释》第20条规定:“……注册商标的转让不影响转让前已经生效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效力,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该规定肯定了注册商标转让前合法订立的使用许可合同的效力,不能因为商标专用权人的变更而否定其效力,应当依照合同的约定继续履行。但是,如果原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对此另有约定的,依照该约定执行,比如原来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约定商标转让,则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终止等内容的,应当按照该约定处理。

商标转让:商标转让商标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转移的是商标的所有权,商标转让后转让人不享有处置商标的任何权利。商标转让一般有合同转让、继受转让和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

商标许可:商标许可是商标使用权的转让,商标的所有权并不发生转移。商标许可分为普通许可、排他许可和独占许可。商标许可后许可人还享有商标的所有权,有的也可以继续使用商标。



你好,继续有效,希望能帮助到你望采纳

相关链接

欢迎反馈与建议,请联系电邮
2024 © 视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