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之间的工作关系

   更新日期:2024.06.06
中共中央是党的领导机关,对全国人大、国务院进行思想、政治和组织领导。全国人大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依法行使立法权、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和任免权,而国务院是最高行政机关,是全国人大的执行机关,它由全国人大产生,受全国人大监督,对全国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

全国人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我们国家的最高权力机构,是法律的制定者。选举产生国家主席、最高法院、检察院、国务院、军事委员会等国家机构。

国务院:就是中央人民政府,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会员会负责。

中共中央:中国中产党中央委员会,中国共产党的最高委员会。理论上与前两者没有关系。

在我国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所以在国家政治生活的方方面面都体现着党的意志。党可以向人大推荐各级干部人选,提起各种政策方针,在全国人大上以法律的形式转化为国家意志。

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之间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领导和监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
国务院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领导和管理全国范围内的行政工作。

领导与指导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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