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临时政府 南京国民政府 北洋政府的成立时间以及结束时间

   更新日期:2024.05.03

南京临时政府、南京国民政府、北洋政府的成立时间以及结束时间分别是:

1、南京临时政府:

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是中华民国于1912年1月1日成立后不久由孙中山在南京成立的一个临时管治机构,也是中华民国建国以来第一个中央政府机构,又称南京临时政府,简称临政。孙中山宣誓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并改用民国纪年,中华民国正式建国。其存在时间约3个月,1912年4月2日结束。

2、南京国民政府:

南京国民政府于1927年4月18日成立,1948年5月20日结束,是中华民国国民政府时期的最高行政机关,统辖全国各地的中央政府,由以蒋介石为核心的中国国民党建立,宁汉合流后成为中国国民党政权,1928年东北易帜后成为代表中国的合法政府。

3、北洋政府:

北洋政府成立于1912年,1928年结束,是指中华民国前期以袁世凯为首的晚清北洋军阀在政治格局中占主导地位的中国中央政府,于1913年10月6日袁世凯当选中华民国首任正式大总统后形成。

北洋政府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以和平的方式完整继承前朝疆域的政权,也是中国继清朝灭亡后第一个被国际承认的中国政府。

扩展资料:

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名义上为统一的中央政府,实际上难以在全国推行其政令、军令。1929年北伐“成功”后国民党各个派系军阀即开始数次混战,最终演变为“中原大战”。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丧失中国东北控制权。

1934年10月,南京国民政府所属军队占领瑞金,红军被迫长征。1935-1936年,在追剿红军的过程中,中央军进入了西南军阀的势力范围,蒋介石取得了对湖南、贵州的实际统治权,并着手改造四川、云南及西北的地方军阀集团。

1935年12月,南京国民政府屈服于日本对华北“特殊化”的要求,在北平设立冀察政务委员会,以宋哲元为首,名义上隶属于国民政府,实质上是半独立性的政权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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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
  辛亥革命时期孙中山在南京建立的资产阶级革命政府。1911年10月,武昌起义爆发,全国各地纷纷响应。到11月,已有十五个省区宣告独立,相继建立了地方起义政权。为了推翻清王朝的封建统治,建立全国统一的中央政府,各起义省区代表集会武昌,通过了《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提出在召集国民会议、颁布宪法之前,组织临时政府。12月29日,各省代表又在南京开会,选举刚刚回国的孙中山为临时大总统。1912年元旦,孙中山在南京宣誓就职,定国号为“中华民国”,五色旗为国旗(代表汉、藏、蒙、回、满——当时的五大民族),并建立了中央政府机构。南京临时政府的成立,标志著中国历史上第一个资产阶级共和国——中华民国的诞生,它不仅结束了二百多年的清朝统治,也结束了两千多年的封建帝制。
  南京临时政府包括革命派、立宪派,旧官僚三种势力,但它不是三种政权的混合体,领导权掌握在以孙中山为首的资产阶级革命派手中,具有鲜明的资产阶级性质:
  在政府中,孙中山全权掌握军政大权,下设9位国务委员,,陆军总长黄兴,海军总长黄钟英,外交总长王宠慧,司法总长伍廷芳,财政总长陈锦涛,内务总长陈德全,教育总长蔡元培,实业总长张謇,交通总长汤寿潜。9名总长中只有陆军,外交,教育总长又同盟会员担任,其他六人由立宪派和旧官僚充任。但孙中山采用“总长取名,次长取实”的办法直接任命各部次长、局长和总统府秘书长,次长多为青年革命党人。如,蒋作宾为陆军次长,魏宸组为外交次长,居正为内务次长,马君武为实业次长,于右任为交通次长等,并任命胡汉民为总统府秘书长,黄兴兼任参谋总长,这样权利就集中在了革命党人手中。同时,有立法权的临时参议院的43人中,同盟会占34席,同情革命的绅士1人,立宪派8人,旧官僚根本没有席位。因此临时政府表面上是,旧官僚、立宪派、革命派的联合体,实际上是又革命党人主持的资产阶级政权。
  1912年 3月,南京临时政府颁布了具有宪法效力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并享有人身、居住、言论、出版、集会、结社、通信、信仰等自由,和选举及被选举等权利。《临时约法》关于人民权利和自由的一系列规定,反映了资产阶级革命派的民主精神。《临时约法》按照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三权分立”和“代议政治”的原则来构建中华民国的国家制度;为了防止和限制袁世凯专权以保障民国,它还将原先的总统制改为内阁制。《临时约法》集中体现了辛亥革命的积极成果,成为民主共和的象征和旗帜,在中国历史上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南京临时政府发布了一系列政策法令,如:禁止和废除刑讯、跪拜、吸食鸦片、缠足、蓄辫等秕政陋习;制订了保护私人财产和发展资本主义的政策;采取了改进教育制度、革新教育内容的措施;并以新闻言论自由取代封建时代钳制言论的政策,这都在不同程度上推动了社会的进步。但是,南京临时政府没有实行任何触动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变革;反而对农民的自发斗争采取敌视的态度,这成为导致它失败的重要原因之一。
  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后,帝国主义列强表面上表示欢迎,但实际上从政治、军事和经济等方面不断对它施加压力,并极力扶植拥有军事实力的袁世凯窃取革命果实,以扼杀革命。革命阵营内部的立宪派、旧官僚和各种投机分子也竭力拥护袁世凯。尤为严重的是,领导辛亥革命的资产阶级政党同盟会,在取得政权之后日趋涣散,内部矛盾日益严重,妥协倾向不断滋长。在内外重重压力下,革命党人幻想争取北洋军阀头子袁世凯“反正”,以换取革命早日成功。在这种背景下,开始了南北和谈。袁世凯在得到孙中山将让位于他的保证之后,加紧向清廷逼宫。1912年 2月,清帝被迫宣布退位,孙中山随之辞职,袁世凯当选为临时大总统,并在京津等地制造兵变,以此为藉口拒绝南下就职,迫使革命党人放弃了建都南京的主张。3月,袁推唐绍仪出任国务总理,抵南京组织新内阁,接收临时政府。4月1日,政府迁往北京。政权落到了袁世凯的手中。

  南京国民政府(1927~1949年)是中华民国的最高行政机关,由蒋介石建立。
  [编辑本段]【建立】
  1927年四一二政变后,蒋介石在南京召开会议,决定定都南京,否认武汉国民政府。4月18日,南京国民政府举行成立典礼,蔡元培代表中国国民党中央党部授印,胡汉民代表国民政府接印。
  在成立大会上,发布了《国民政府宣言》,提出国民革命方略4条:①密切革命军与人民的配合。②造成廉洁政府。③提倡保护国内实业。④保障农工团体利益并扶助其发展。
  南京国民政府采取委员制,由蒋介石、胡汉民、张静江、吴稚晖等12人为政府委员,胡汉民为政府主席,蒋介石为国民革命军总司令,吴稚晖为总司令部政治部主任。政府下设秘书长、财政部、外交部、民政部、司法部、大学院等部门。政府辖区包括江苏、浙江、安徽(一部)、福建、上海、南京、广东、广西等。
  [编辑本段]【简史】
  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抛弃孙中山三大革命政策,发出《秘字第一号命令》,通缉共产党首要,继续“清党”,成为一个代表大地主大资产阶级利益的政府。7月15日,以汪精卫为首的武汉国民政府宣布正式与共产党决裂。随后,汪精卫即表示愿意与南京国民政府“和平统一”,时值蒋介石宣布下野,终促成宁汉合流。1928年2月3~7日,国民党二届四中全会在南京召开,会议通过了改组国民政府等议案。规定国民政府受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指导、监督,掌理全国政务,政府委员由国民党中央委员会选举,政府部门设有内政、外交、财政、交通、司法、农矿、工商等部以及军事委员会、最高法院、监察院、大学院等。会议推举谭延闿为国民政府主席,蒋介石为军事委员会主席兼国民革命军总司令。北伐胜利。1928年6月15日,南京国民政府宣告完成统一大业。
  1928年9月,国民党二届五中全会在南京召开,宣称全国进入训政时期,由国民政府执行训政职责,并决定以五院制组成国民政府。10月,南京国民政府公布《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国民政府总揽中华民国之治权,政府由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考试院、监察院组成,设主席1人,委员10~12人,国民政府主席兼任陆海空军总司令。同时,任命蒋介石为国民政府主席兼陆海空军总司令。至此,南京国民政府的政权组织形式渐趋完备。6月20日新疆杨增新,7月19日热河汤玉麟,分别宣布易帜。12月29日,张学良宣布东北易帜,接受南京国民政府领导。31日,国民政府任命张学良为东北边防军司令长官。至此,南京国民政府成为得到国际承认、代表中国的中央政府。
  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1931年12月15日,蒋介石辞去国民政府主席职务,由林森继任。1932年一二八事变后,国民政府一度迁都洛阳。其间,国民党四届二中全会在洛阳召开,重新推举蒋介石为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兼军事参谋部参谋长。
  1943年8月,林森在重庆病逝。同年9月,蒋介石被推选为国民政府主席兼陆海空军大元帅,并兼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和行政院长、

  北洋政府,也称北京政府,是指民国初年袁世凯及其以后继任者建都于北京的中华民国政府,这是相对于孙中山等国民党势力在南方成立的广州军政府(革命政府)的称呼。
  北洋政府是由北洋军阀等势力所操控选出的中华民国大总统与国务院国务总理所领导,是当时被世界各国承认的中华民国合法政府,以五色旗为国旗,以《卿云歌》为国歌,作为代表中国的符号象征。在北洋政府主导下,中国加入协约国参与第一次世界大战,并以战胜国的身分出席巴黎和会。
  1925年中国国民党成立所专政的国民政府,并且由蒋中正领军北伐,但北洋政府持续运作,直到1928年张学良同意加入国民政府之后正式结束。张学良宣布东北易帜,把国旗由五色旗改挂青天白日满地红旗,中国形式上完成统一。

南京临时政府:1912.1.1--1912.4.1
南京国民政府:1927.4.18--1949.4.22
北洋政府“1912.4.1--1928

南京临时政府 1912年元旦--1913年春
南京国民政府 1927年4月--1949年4月
北洋政府 1912年3月--192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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