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万州区委党校、万州行政学院招聘简章

   更新日期:2024.05.05
万州区委党校、万州行政学院是在万州区委直接领导下培养党员领导干部、理论干部和国家公务员的学校,是区委的重要部门。我校创建于1953年(为地级党校),2003年11月重庆市委决定挂牌成立中共重庆市委党校万州分校,实行中共重庆市委党校万州分校、中共重庆市万州区委党校、万州行政学院“三块牌子、一套班子”的管理体制。我校现有教职工65人,其中专兼职教师38人,副高以上专业技术人员16人。

  学校位于重庆市万州区孙家书房路上街18号,地处万州区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内部功能完善、设施先进,校园环境优美。

  为建立一支素质优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适应新时期干部教育培训要求的党校工作人员队伍,现面向贵校招聘有志于从事党校教育事业的应届硕士毕业生。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面试初选、试讲和现场提问的考核方式进行。

  二、招聘专业和名额

  专业   名额    备注

  管理类   2

  经济类   3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35岁以下(计算时间以2008年12月31日为准),硕士研究生学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按照报名、面试、考核、体检、公示、报批等程序组织实施。

  五、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

  1、报名地点:万州区委党校(重庆市万州区孙家书房路上街18号)。放假期间可电话或网络报名,具体事宜,来电询问,联系电话:023-58221115023-58289738(小灵通)13896398988,联系人:田老师。

  2、招聘说明会及初选面试时间:2009年2月25日左右。初选面试时需交验的证件和材料:报考人员本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学位证、获奖证、业绩材料及学校就业推荐表等。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交复印件各1份。对证件不齐和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一律不予面试。

  六、考核

  初选面试后,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的规定,我校按照1:4的招聘比例直接通知参加考核的人员。根据党校工作特点,考核以试讲和现场提问为主。试讲专题自定,时间限定在40分钟以内,现场提问在10分钟以内。

  试讲时间初定在2009年3月初(具体时间电话另告)。

  试讲地点:万州区委党校(食、宿、往返渝万公共交通费等由我校承担)。

  七、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报考人员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的通知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本岗位的实际需求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拟聘对象。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入录用对象,按该职位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递补人员。

  八、聘用审批

  经考核、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影响其聘用问题的,由区委党校与拟聘用人员签定就业协议书(截止2009年7月31日前仍未取得毕业证等所需证件的取消拟聘资格,就业协议书自动失效)。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顺利毕业并取得毕业证等所需证件的人员,由万州区委党校将拟录用人选名单上报万州区委组织部和万州区人事局办理相关的公开招聘录用审批手续。

  新录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的签订方法按《万州区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暂行办法》要求执行。

  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009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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