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烟花爆竹销售点怎么办证?

   更新日期:2024.05.07
在昆明市进行烟花爆竹销售点需要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办理流程如下:
1. 申请。申请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能够证明符合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
2. 受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对提交的有关材料和经营场所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
3. 登记。烟花爆竹的批发企业、零售经营者,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条件可能会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咨询当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了解具体的申请流程和条件。

1、申请人向所在辖区乡镇街区安监办提交《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安监办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在2日内对申请人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安全审查。
3、符合条件的,安监办负责人签署意见,加盖公章,乡镇街区安监办统一或申请人自行报行政审批大厅。
4、市安监局驻行政审批中心人员对上报办证申请材料统一整理,移交三科办理。
5、三科在1个工作日内对经营户书面材料进行书面审查。
6、办理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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