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的法律后果区别

   更新日期:2024.05.23
法律分析:
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法律后果的区别:宣告失踪,法院指定财产代管人,财产代管人有顺序性,而且财产代管人具有诉讼主体资格。宣告死亡,终止被宣告死亡的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财产依法继承,婚姻关系归于消灭,其子女可被他人依法收养。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销,如果其配偶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如果其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者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则不得认定夫妻关系自行恢复。宣告失踪只是为失踪人指定财产代管人,终止不确定的财产关系。宣告死亡,结束被宣告死亡人生前住所地为中心的民事法律关系。宣告失踪不是宣告死亡的前置程序。既符合宣告死亡的,又符合宣告失踪的,由申请人选择;再者,宣告失踪的申请人没有顺序限制,而宣告死亡的申请人有顺序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十二条 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
代管有争议,没有前款规定的人,或者前款规定的人无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第四十五条 失踪人重新出现,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失踪宣告。
失踪人重新出现,有权请求财产代管人及时移交有关财产并报告财产代管情况。第四十八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作出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宣告死亡的,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
第五十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死亡宣告。
第五十一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
第五十二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的,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不得以未经本人同意为由主张收养行为无效。

衍生问题: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的条件是什么?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
(一)下落不明满四年;
(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
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

  • 19348253001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的区别
    姬福药4205 :答: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的区别如下:1、设置的目的不同:宣告失踪制度主要是为了保护失踪人的利益;而宣告死亡则主要是为了保护被宣告死亡人的利害关系人的利益。2、下落不明的期限不同:宣告死亡的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期限比宣告失踪的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期限要长。自然人下落不明满2年的,利害关系人可申请宣告...
  • 19348253001 :简述自然人的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的区别
    姬福药4205 :答:法律分析:一、年限不同,一个两年,一个是四年。二、性质不同。三、法律依据不同。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或者确知他没有死亡,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对他的死亡宣告。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的区别是:1.与宣告失踪制度的设计目的相比,宣告死亡主要解决失踪人的整个民事法律关系的状...
  • 19348253001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的法律条件和后果
    姬福药4205 :答:后果: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 19348253001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的法律条件和后果
    姬福药4205 :答:后果为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法律分析】宣告失踪是指自然人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其为失踪人的法律制度。是人民法院在法律上以推定方式确认自然人失踪的事实,结束失踪人财产无人管理、所负担的义务得不到履行的不正常状态...
  • 19348253001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的区别
    姬福药4205 :答:一、设立宗旨不同 宣告失踪只是为失踪人指定财产代管人,终止不确定的财产关系。宣告死亡,结束被宣告死亡人生前住所地为中心的民事法律关系。二、申请人的顺序限制不同 宣告失踪的申请人没有顺序限制,而宣告死亡的申请人有顺序性。三、法律后果不同 宣告失踪,法院指定财产代管人,财产代管人有顺序性,...
  • 19348253001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的法律条件和后果
    姬福药4205 :答:一、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的法律条件和后果宣告失踪的条件: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后果: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代管有争议,没有上述人选,或法律规定的人无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宣告死亡的条件...
  • 19348253001 :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的法律效果的区别
    姬福药4205 :答: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的法律效果的区别如下:1、财产方面 宣告失踪:法院指定财产代管人,财产代管人有顺序性,而且财产代管人具有诉讼主体资格。宣告死亡:终止被宣告死亡的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财产依法继承。2、婚姻方面:宣告失踪:配偶还是自己的,若配偶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法院应判决准予离婚(婚姻法第32...
  • 19348253001 :宣告死亡和宣告失踪有哪些区别?
    姬福药4205 :答:被宣告人下落不明期限,前者4年(除意外事件),后者2年,宣告死亡申请人需按利害关系人如下顺序: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 宣告失踪并不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另外产生的法律效果也不同
  • 19348253001 :宣告失踪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姬福药4205 :答:宣告失踪的后果是失踪人的财产依法由他人代管。人民法院在宣告自然人失踪以后,应指定失踪人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为其财产代管人。财产代管人享有代管权,有权保管和保护失踪人的财产,有权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失踪人所欠的税款、债务和扶养费用等,有权以代管人身份行使失踪...
  • 19348253001 :同一顺序利害关系人,有的申请宣告失踪,有的申请宣告死亡,是不是应该宣...
    姬福药4205 :答:本条是对上述意见的修改而来。宣告失踪是人民法院对自然人失踪事实状态的司法确认,目的在于保护失踪人的财产利益不因其下落不明而遭受损失。而宣告死亡是人民法院对下落不明人死亡后果的法律推定,目的在于结束因自然人下落不明导致法律关系不稳定状态,保护利害关系人的财产利益和身份利益。两项制度的出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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