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是做什么的?

   更新日期:2024.04.27

机构职能:

(一)根据党和国家有关机关行政后勤管理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市直机关的实际,研究制定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和市直有关部门的事务管理与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三)负责管理市直机关主要办公区及其管辖范围内住宅区的环卫、绿化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机关办公地点和办公楼的安全保卫和消防工作。

(四)负责管理管辖范围内市直机关行政经费年度预算执行和监督及财产管理工作。

(五)负责市直机关汽车的定编与更新初审以及市领导工作用车和机动车辆的调配、管理工作;负责市直机关车辆专用牌号发放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市直机关通勤用车的安排调配管理工作。

(六)负责对市直机关主要办公用房和市领导住宅提出规划意见,协肋有关单位组织建设,并负责分配;负责物业的管理和维修以及小型基建、维修项目的申请、报建等工作;负责管辖范围内周转房的管理。

(七)负责我市突发事件发生时市指挥机关的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八)负责外宾赠送给市领导人的礼品管理工作。

(九)参与拟定并组织实施市直机关后勤体制改革的政策和办法,指导后勤服务单位业务,推动后勤管理科学化、后勤服务社会化。

(十)负责市直机关生产基地的规划建设和生产管理等工作。

(十一)负责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的大型会议的有关会务和市领导、 市直机关日常办公会议会场的管理、安排、服务工作。

(十二)负责市直机关工作人员的生活服务和物资供应;负责市委、市政府副秘 书长以上,市人大、市政协秘书长以上领导干部退休后的保障服务工作。

(十三)负责市委、市政府领导和在市委大院、市民中心办公的各部委办局以及市政协、纪委的报刊、信件及机要挂号件的收发工作。

(十四)管理所属范围的文化体育活动场所,组织安排市领导和市直机关工作人员的文化体育活动。

(十五)办理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政府办公室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是两个不同的机构。

转业:

指中国人民解放军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的军官和服现役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分配到国家机关、企业、事业等单位,参加工作或参加生产的活动。

转业范围:

军人必须要达到一定条件才能选择转业。普通的义务兵和低级别的士官没有转业,只有中级以上的士官以及军官才有转业选项,也就是上士以上的士官以及军官和文职干部。

扩展资料:

内设机构

1、秘书处

负责制定本局有关规章制度、规定、文电、重要文件起草;负责本局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保密、信访、办公自动化、接待以及督办等工作;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协调、处理工作;负责机关事务管理研究会的日常工作。

2、政工人事处

负责局系统的组织、人事、工青妇、计划生育、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局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局党组会议的组织、服务及议定事项的协调、落实工作;负责局系统人事劳资管理的各项工作;负责本局离退休干部职工的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3、计划财务处

负责管理管辖范围内市直机关经费年度预算执行和监督工作,管理各项明细账和总账,编报各种报表,进行月度、季度、年度结算。

4、离退休干部服务处

负责市委、市政府副秘书长以上领导干部,市人大、市政协秘书长以上领导干部离退休后的保障服务工作。

5、房产管理处(安全工作监督管理办公室)

负责市直机关办公用房和办公区建设的规划编制,参与副市级以上领导住房的统一规划、建设并负责分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深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转业



  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职能如下:
  1、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研究制定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具体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后勤体制改革的政策和办法,推动市直机关后勤改革。
  2、协调解决机关后勤工作的有关共性问题,对市级机关及县(市、区)机关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3、负责市行政中心房产的使用、分配和综合管理;负责领导公寓、周转房等有关房产的产权、产籍和使用管理及修缮维护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有关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市行政中心办公及附属用房等建设的财政预算资金管理和基建工作。
  4、负责市委、市政府汽车配备计划、更新等管理工作;参与市委、市政府领导公务用车和市级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车辆调度和安排。
  5、负责市行政中心大楼内召开的各类会议的会务、后勤工作;参与市级大型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有关保障工作。
  6、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在同级管理节能工作部门的指导下,负责市级机关节能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系统内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管理指导,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7、负责市行政中心的安全保卫、消防、绿化、物业管理等后勤保障工作。
  8、负责关系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法院、市检察院等副地级以上异地交流的领导以及市委、市政府指定的其他领导的有关生活服务和管理。
  9、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市机关事务局设12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工作目标、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后勤等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2、财务处。负责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后勤服务经费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年度经费预、决算编制和各类经费的管理、核算工作;审核局直属单位年度经费预、决算,指导局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组织局机关及直属单位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
  3、节能管理处。拟订市级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和节能降耗、合理利用能源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推行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推行能源消费计量制度,制定能源消耗定额;负责市级公共机构节能产品、设备的采购和监督;负责市级公共机构能源审计;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4、房屋管理处。负责管理市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的建设、分配、维修和改造工作(含基建项目计划立项、审核、报批、监督检查以及房屋普查、建档、统计和查询等工作);负责市级机关和事业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市级机关公务员集中住宅区改造工作;指导局直属单位承担的房屋维修、改造工作。
  5、车辆管理处。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公务用车相关政策规定,拟订全市机关和事业单位车辆使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编制、配备、更新、处置工作;负责市级重要会议、活动用车的调配;指导市级机关和事业单位交通安全工作;研究和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
  6、综合管理处。负责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行政事务管理;负责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物业管理、市级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工作;对后勤保障服务外包项目招标及其合同签订与履约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市级机关爱国卫生和义务劳动等公共事务工作。
  7、保卫处。负责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安全保卫工作;指导和协调市级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消防、人民防空等工作;负责维护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内正常工作秩序,配合相关部门处置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群体上访和各类突发事件;负责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安全防范监控系统使用、维护以及停车场和消防设施设备的管理工作。
  8、生活保障处。负责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的后勤保障服务管理工作。
  9、发展指导处。推进市级机关事务管理体制和机关后勤服务体制改革,拟订机关事务管理、后勤保障工作制度;制定市级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具体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市级机关和区(市)县机关的后勤服务工作。
  10、人事处。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队伍建设、机构编制等工作;承办局党组会议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议。
  11、纪检监察处。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内部审计工作。
  12、离退休人员工作处。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计划生育、职工医疗保险等工作;指导局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及省、市有关规定;研究制订机关事务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市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政策和方案,并指导实施。
(二)负责市四大班子领导和机关的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市四大班子重要会议的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党政及公务员住宅小区的安全保卫、综合治理、物业管理等工作。
(三)负责市直机关房地产管理,制定市直机关房地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市直机关公有房屋建设项目的初审工作。
(四)负责党政综合办公楼办公设施的配备与管理。
(五)负责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内设6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有关工作;负责调研、档案、机要、保密、信息、督查、车辆管理等行政事务工作;负责局规章制度的制定和目标管理的组织实施;负责局办公会和其它重要会议的会务组织;负责局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局机关日常党务工作。
(二)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和局属企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工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培训和技术培训、考核考评工作;负责本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
(三)财务科
负责党政综合办公楼内办公设施经费的预算管理;负责党政综合办公楼内办公设施的采购;负责局属行政、会议、接待、汽车维修等经费的预算与管理;制定局属财务会计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局属财务审计检查工作;指导局属单位财务管理。
(四)房管科
负责市直机关房地产管理,制定市直机关房地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直机关办公用房、职工住房及公共设施基建工程的初审工作;负责对市直机关统一建设的办公房、职工住房的施工、分配、调整和水、电、暖、气的管理与维修。
(五)车辆管理科
负责市委、市政府机关及在党政综合办公楼办公的市直机关车辆的管理;负责制定党政综合办公楼内车辆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六)保卫科
负责党政综合办公楼区域内的安全保卫、门卫传达、车辆秩序、消防等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政务接待、重要活动、重要会议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搞好安全、消防设施、设备管理;负责局属工作人员集体户籍的管理工作。
也许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前身就是你说的市政府办公室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这两个单位职能重叠,应该不是两个单位同时存在。如确实是同时存在,那么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就不会全部拥有上述职能。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一般为事业全供单位。
市政府办公室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不是所有城市的市政府普遍设立的单位,因此你们市的市政府办公室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属于什么性质一下说不准,从名字上看属事业的可能性大些,但也有可能是行政或企业,也许是个人打着市政府办的个体私营企业。
转业女士官建议你进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士官到地方还是工人身份,想进公务员单位是要考试的。事业单位则不是全部都要考试。另: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是市四大班子的服务机构,升迁机会多,接触人多,比较好办事,事业全供工资不发愁。提拔成科级干部后,调到行政单位可以自动过渡为公务员。
祝士官美女找到称心如意的工作,记着到时别忘请我喝一壶,呵呵

工作职责:
一、按照政事公开、政企分开的原则,履行县委、县政府赋予县直机关服务中心(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对县直机关后勤行政管理职责,重点加强财务、房地产、大院环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用水用电、食堂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二、根据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县级机关的具体情况研究制订县级机关事务管理的具体办法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根椐财政预算,负责对且直经费归口管理单位的行政经费和日常预算执行管理,包括会计业务指导、财务管理、审计监督等工作。
四、负责县委、县政府大院房地产的统一规划、综合管理,制度房地产管理制度;管理县委、县政府大院房屋基建计划、投资和产权,申请和使用房屋、水电及其他项目的基建维修资金;负责机关大院内的办公用忘房和职工宿舍的建设、管理和分配;按照住房制度改革要求,制订房改方案和实施细则。
五、对管辖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行使资产所有者代表的管理职能,实施归口管理。
六、负责机关大院的环境管理、园林绿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消防安全、计划生育、文明楼院、人民武装和人民防空工作。
七、负责县委、县政府综合性大会及重大活动的总务工作。
八、对县直各部门和各乡镇的机关后勤改革进行业务指导,推进后勤服务社会化。
九、负责本单位的党建工作和精神文明、职工队伍建设,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是市政府直属单位,负责市政府机关行政建设工作,如果是地级市,这个单位是处级单位,如果是副省级城市,这个单位的正局级单位。

市政府办公室的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不过是市政府办公室的一个下属单位,如果是地级市,那么市政府办公室是处级单位,其下属的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是科级单位,顶多高配为副处级单位。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整个市直机关行政建设,包括一些基建项目。市政府的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就是负责市政府的后勤,吃喝拉撒用车什么的。还是机关事务管理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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