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下,经过医调委调解的话,赔偿费用有没有规定数额

   更新日期:2024.06.01

没有。  

赔偿费用需要由当事人协商,医调委可以做调解,但没有法律明确规定应当赔偿多少,只有赔偿标准。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申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的,由医患双方共同向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一方申请调解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征得另一方同意后进行调解。  

申请人可以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申请调解。书面申请的,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调解的争议事项和理由等;口头申请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员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调解的争议事项和理由等,并经申请人签字确认。  

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获悉医疗机构内发生重大医疗纠纷,可以主动开展工作,引导医患双方申请调解。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四十九条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第十八条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第十九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二十一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第二十二条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第二十三条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第二十四条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第二十五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第二十六条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第二十七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第二十八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第三十条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扩展资料:  

医疗纠纷赔偿计算公式  

1、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预期医疗费用;

2、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 ;

3、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时间×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4、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天数×陪护人数×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5、伤残生活补助费赔偿=伤残等级×医疗事故发生地的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赔偿期限;

6、残疾用具费赔偿金额=普及型器具的费用;

7、丧葬费赔偿金额=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8、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被抚养人的人数×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抚养年限;

9、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单据数额之和;

10、住宿费赔偿金额=住宿天数×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 

11、精神损害抚恤金赔偿金额=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年限(死亡最长不超过6年,残疾最长不超过3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



医调会类似老娘舅,在双方都愿意调解的原则下劝解双方达成协议,但是不对医疗纠纷定性定责。 而责任鉴定全名为医疗事故责任鉴定,需向医院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申报,之后由医学会进行鉴定。鉴定出来后根据是否是医疗事故及责任分配,然后根据 人身损害赔偿法 计算赔偿。 医调会的话方便快捷不收费,且调解不成功还可以选择鉴定或者诉讼。一般医调会也是比较公正的,是由司法局设立的

说的都是上坟烧报纸的话,也就是糊弄鬼的话吧,你想问有规定的数额吗?是有的,那得看医院在医调委卖了多少钱的保险!知道吗?我在说明白一点,就是你跟医院要钱,但是出钱的是医调委,这就是为什么每个经过医调委的案子最后都只拿到了几万和最多十万元了吧!!!医院这是为自己找了一个代言人,其实医院每台手术都卖了保险,保险最低的都是四十万,这就是说一旦医院出险了,第一到场肯定是医调委的人,拿人钱财给人消灾吗,然后给你几万,在吓唬你说走法律途径有多么的难!最后也就这点钱,不如现在就拿钱拉倒吧!最重要的事就是医调委让你做尸检!!!!!这样一来它们就会把黑的说成白的,有的说成没的,最后你在想走法律途径也没机会了,最后你还要承担尸检的费用,知道吗?尸检费里还有医调委的费用那,不对应该说是提成。
好了,我也就知道这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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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984791516 :医调委调解医美纠纷案律师介入对患者帮助大吗调解的快吗
    乔璐晓1518 :答:大,快。医调委是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简称,是专业化解医疗纠纷的人民调解组织。律师介入医调委调解医美纠纷案的过程中,可以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帮助患者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 13984791516 :经过医调委解决之后,赔偿得到后,还能再提出申请一次协调吗?
    乔璐晓1518 :答:达成了调解协议且已经履行完毕了,不宜再没完没了的诉求或主张了,因为调解中是双方说和的过程,既然达成了意合就应当守信而为。但从法理上,你可以就调解中未涉及的事项或未依法赔偿的事项再提出请求,包括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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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乔璐晓1518 :答:是由司法局设立的专门用于调解医疗纠纷的半官方机构,设立的初衷是为了缓解医患矛盾,缓解卫健委处理医疗纠纷及行政调解的压力。医调委没有行政职能,并不能对医院做出行政处罚,也不能强制要求医院或患方接受医疗纠纷某一处理方案,其做出的医疗损害评估结论也不具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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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乔璐晓1518 :答:现在的很多医疗机构和医生都是没有资质的,他们都属于非法从医的情形,这是犯法的。也有一些正规医院的医生和病人及家属的关系紧张,有时就会发生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赔偿属于民事纠纷,医疗纠纷首先想到的解决办法就是调解,调解过后会有调解书。那么医疗纠纷调解书的效力如何?以下由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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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984791516 :医调委调解算司法程序吗
    乔璐晓1518 :答:不算。医调委调解不算司法程序,医调委有司法行政部门指导设立,属于第三方机构,依法独立调解医疗纠纷,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或个人的干涉。医调委全称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该委员会隶属于市司法局,由具有临床医学、药学、法学等方面资质的人员组成,和卫生局没有隶属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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