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2016年12号怎么样理解

   更新日期:2024.05.05
就是从2016年2月1日起,纳税人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30万元的,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这三项税(都是地税方面的税费)。

  • 15097268387 :财税2016年12号怎么样理解
    狄界冠2660 :答:就是从2016年2月1日起,纳税人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30万元的,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这三项税(都是地税方面的税费)。
  • 15097268387 :财税2016 12号文解读 请问该政策适用于一般纳税人吗
    狄界冠2660 :答:根据上述规定,此项政策仅适用于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也就是小规模纳税人,所以,财税[2016]12号不适用于一般纳税人。
  • 15097268387 :财税2016 12号文件可靠吗
    狄界冠2660 :答:可靠。财税[2016]12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是全国统一实行的规范性文件,完全值得信赖,也不受地方性文件法规的限制和干涉。
  • 15097268387 :财税2016年12号文件免征指哪些企业
    狄界冠2660 :答: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二...
  • 15097268387 :财税2016年12号是否适用消费税
    狄界冠2660 :答:是的。根据2016年发布的《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文件规定,是适用消费税的。消费税是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的一个税种,主要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
  • 15097268387 :财税201612号适用范围
    狄界冠2660 :答: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
  • 15097268387 :从什么时候开始,月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_百 ...
    狄界冠2660 :答:自2016年2月1日起,月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的规定 一、将免征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
  • 15097268387 :财税〔2016〕12号文件中关于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优惠18年...
    狄界冠2660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规定:“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
  • 15097268387 :2016年12号文件减税政策
    狄界冠2660 :答:2、小规模纳税人适用5%征收率的应税销售行为,季度不超过45万免征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11号)规定,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 15097268387 :广东自然人能否享受(财税〔2016〕12号)的税收减免优惠
    狄界冠2660 :答:(财税〔2016〕12号)未对享受优惠的缴费人类型作限制,故只要自然人符合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条件,均可享受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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