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一个法律问题,知道的人回答下吧

   更新日期:2024.05.22
还是我回答吧。首先,你要清楚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定义。
一、故意杀人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 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而故意伤害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
二、过失致人死亡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 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
很明显从定义上就可以看得出来,本案定性应该是过失致人死亡,首先,甲主观上并没有剥夺他人生命、侵害他人身体的故意;其次,过失致人死亡主观必须是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本案中,甲方将乙划伤,根据一般人的能力和行为时的客观条件,甲方认为乙方能够预见并防止危害结果的发生,其疏忽大意了。所以应该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

“谁主张谁举证”是举证责任的基本原则,所以大部分的案件都适用这一原则。
但是有些案件适用举证责任倒置,所谓举证责任倒置:是指在某些法律有规定的特殊案件中,部分要件事实证明责任的分配不适应一般原则,而是适应与一般原则相反的分配规则来配置证明责任。即免除主张事实一方当事人的证明责任,而由否认其主张存在的相对一方当事人从相反的方向承担证明责任。
比较常见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规定的八种特殊侵权行为适用证明责任倒置:1.产品专利侵权案件;2.高度危险作业责任;3.环境侵权责任;4.高空物体脱落致人损害责任;5.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 6.产品责任;7.共同侵权责任;8.医疗事故责任。
当然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并不意味着所有事实均由对侵权行为持否定态度的被告承担,而只是将侵权案件中较难以证明的对象倒置于被告。

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的案件通常都是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没有作出规定的案件都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基本原则。

这要看划伤的器具和伤口严重程度了,且甲是不小心划伤了乙,不存在恶意动机,不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罪

百度做作业,请加我,500元一道!

  • 13166553277 :问个法律问题。一个人以前有案底,是诈骗罪,已经判过。但这次又有诈骗...
    闻鸣素3970 :答:1、即使一个人有前科,也不能对其进行有罪推定;2、不能说他以前有罪,现在有案子与他有联系,那么即使没有证据,也可以处理他。这与我国诉讼法中“实事求是原则”“以证据为准绳原则”相违背 3、要拘留甚至逮捕一个人,或者说确定对一个人采取强制措施,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必须拥有初步的证据 4、...
  • 13166553277 :急切求助:我想问一条法律问题
    闻鸣素3970 :答:急切求助:我想问一条法律问题:我爸爸因跟村人发生些口角,村人带几个将我爸殴打致伤重,请问法律是如何赔偿此事的呢?... 急切求助:我想问一条法律问题:我爸爸因跟村人发生些口角,村人带几个将我爸殴打致伤重,请问法律是如何赔偿此事的呢? 展开
  • 13166553277 :找个懂得法律的人,帮我回答个关于法律的问题
    闻鸣素3970 :答:单位该不该赔众说纷纭 单位对内部停车点被盗的车到底该不该赔?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普通市民大多认为,单位应该给予赔偿。而致高律师事务所律师杨茜持不同观点。她认为单位免费为职工提供停车存放点,这只是为职工上下班提供一种便利条件,双方是否形成法律上的保管合同关系值得推敲。因为法律上的保管...
  • 13166553277 :请懂法律的人帮我解答一个的问题
    闻鸣素3970 :答:3、可以。二、法律依据:1、《合同法》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 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
  • 13166553277 :问一个关于法律的问题!
    闻鸣素3970 :答:1、检察院的和法院在审查案件和开庭的过程中应当依法通知受害人的,开庭没有通知受害人是违法的,你可以向当地的检察院的和法院提出异议的。2、你认为犯罪嫌疑人判得太轻的话,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具体请看以下法律规定。附:《中华...
  • 13166553277 :我想请教一个法律的问题!
    闻鸣素3970 :答:同样的法益则不构成紧急避险。因为,同等法益之间不能进行舍弃。不存在谁的生命比谁重要的问题。难道为了保命而杀害另外一条生命,就不应当付出相应的刑罚代价吗?站在中立的角度看问题,才能了解法理,如果仅仅从被胁迫人的角度看问题,当然结论就不同了,法律精神是公平、公正、正义,不能仅仅站在加害人...
  • 13166553277 :急急!!问一个法律方面的问题
    闻鸣素3970 :答:组织卖淫的犯罪对象是“他人”,不是指一个人,而是指多人。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他人”主要指妇女,但同时还包括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以及男性,有人认为组织他人卖淫罪的犯罪对象不包括男性,这显然不符合立法原意,而且在实践中一些地方已出现了男子卖淫的现象,国外多数立法了不排斥男性可以成为卖淫...
  • 13166553277 :请教法律人士一个问题!~急!~
    闻鸣素3970 :答:由此可见,造成严重精神损害时,方可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而以上你提到的情况构不成严重情况,所以不需赔偿精神损失费。严重情况一般指受害人因侵权行为造成死亡,残疾或者伤害的,受害人遭受医学上可证明的生理或精神损伤的。2、为了减少今后的麻烦,可让你同学写个书面协议,写明不再就此事追究你的任何责任。
  • 13166553277 :法律问题
    闻鸣素3970 :答:而对于认为国家机关提供虚假证明侵害自己的权益,可以以该机关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依据是《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第(八)款规定,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以上是对你问题的回答,希望可以帮到你,你也可以具体咨询其他律师...
  • 13166553277 :问一个问题 懂法律的回答 谢谢
    闻鸣素3970 :答:但如果乙没死的话,就要承担故意杀人的罪名。这是涉及到人命的问题,不是有协议就能免罪的。英美法系认为,人的生命是神圣的,是不能用来做交易的,不管以何种目的,一个人夺走另一个的生命,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这也是为什么有的国家没有死刑的原因。虽然有的国家有对协助安乐死的人可以不受法律制裁...
  • 相关链接

    欢迎反馈与建议,请联系电邮
    2024 © 视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