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负责人签字出借公款,财务人员有什么责任?

   更新日期:2024.05.11

笔者理解题主所说的意思是单位负责人指的应是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出借公款指的应是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本人借出的公款。这种情况财务人员有什么责任?分以下两种情况来说。

一、如果这个单位是一个私人企业,老板就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企业就是他自己的,他自己说了算,他本人签字本人出借公款就审批权限而言是没有问题的,财务人员按老板签字的借款单支付款项,无需负什么责任;只是要告知老板这个借款到年底之前必须归还,否则逾期未归还税务机关按股东分红处理,对股东个人按20%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如果这个单位是一个有限公司,公司设有股东会和董事会等机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一般由董事长担任)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并对董事会负责,他的所作所为受董事会制约,一般对法定代表人的审批签字权限有一个规定,比如多少万元以下的支付由法定代表人签字,超过多少万元还必须经董事会决议等,至于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本人借出公款,如果董事会没有硬性规定,作为财务人员事后也应该向公司董事会报告,这样,既使以后出了什么问题追责起来,财务人员也好为自己开脱责任。

其实,在实务中财务人员最难处理的不是单位负责人亲自出面借公款,而是通过暗示等手段叫财务人员想办法为他借出公款,不为他办的话以后免不了会让自己穿小鞋,办了的话以后出了问题自己又脱不了干系,真是左右为难。

面对这种情况,作为财务人员该怎么办?你如果想继续在这个单位干,那么你自己暗中集好证据,留一手,以备以后开脱责任;如果不想在这个单位干了,那么你直接拒绝,大不了开除我,或我直接走人。

单位负责人出借公款,财务人员需负何责任?按内部控制相对正规的公司来看,这需从以下几个方面理解:

1、该单位负责人作为公司员工,为公司处理业务所需的合理借款,其按公司财务资金支付程序履行了审批流程,财务人员的责任为,(1)放款前对借款内控流程的完备性做审核,(2)会计期末或公司规定的时间内督促其(或其秘书人员)及时销账。

2、该单位负责人向公司借款,构成资金拆借类的“关联方交易”,需股东会、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按单位章程权限审议后方可支付,财务人员的责任是,(1)放款前审阅权力机构的决策文件及有关合同协议,(2)按有关合同协议或决策文件的期限对账和催还款。

3、该单位负责人不履行必要程序(也不同意事后补手续),仍强行要借款,理论上财务人员可拒绝放款。遇到这样不讲道理的负责人,财务人员就该倒霉了,要么走人,要么承担潜在风险。《会计法》赋予财务人员举报的权利,但谁敢啊?

以上仅供参考!

按程序办理借款手续就行了,你要么是想多了,要么是公司财务太乱了。

单位负责人签字借钱情况一般不太多,因为他的左右总是有跑腿的人,自己亲自借款的原因很关键。

但是否该借钱,这个不由财务人员负责。你所需要承担的责任是审核责任。

审核借款手续是否齐全,审核依据就是单位的财务制度。

一般工作人员借钱肯定是需要部门负责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负责人借钱由谁签字,在制度中应有明确。

可不要出现单位负责人自己审批自己借钱,如果出现这种情况,说明你的财务制度有问题。

通常单位负责人借钱,会由分管财务或二把手签字审批。

如果借款手续齐全了,该借就借,办理与普通员工借款一样的手续就行了。

记得要提醒领导及时还款,制度有要求,否则会从工资中扣除。

只要是个明白的领导,会支持你。如果是有私心的领导,早晚你会跟他倒霉,还不如早点表明立场更好。

财务人员不要让自己太为难,守得住自己的底线最重要,最后买单的人一定是你自己。

很高兴回答这个问题。

单位负责人签字,出借公款,作为财务人员,有监管的作用。

一、单位领导或者公司领导虽然签字要出借公款,作为财务要审核,出借款项是不是与单位或公司的业务有关?如果是与业务有关,那是可以的,如果是业务无关的人和事,作为财务,有责任提醒领导,同时也有拒绝支付款项的权利。

二、 如果出借款收不回来,作为签字的领导,虽然是第一责任,但是作为财务也负有次要责任。

三、作为一个财务人员,除了正常的核算,如实核算以外,还负有对财务,有监督管理的权利和义务。所以财务人员要认真学习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制度,对于不符合规定的人和事,应该有拒绝执行的权利。

四、财务岗位也是一个风险岗位,监督审计管理好资金的运行,既是对公司和单位负责,也是对自己的风险负责。

五、财务人员还要敢于与不符合财务规定的行为的人和事进行斗争,敢于仗言与拒绝。

以上是我的回答,希望对你有帮助,谢谢?

财务人员应该及时提醒还款。

如果你明知领导挪用公款,依旧按照领导指示办理转款手续,那么你也够成挪用公款罪的共犯,你属于从犯,起次要作用,可以减轻处罚。

如果你不知道,那么也是属于过失,违反了 财经 纪律,构成违纪,总之你不是合格的财务人员。

不管平时你是否违反了 财经 纪律,但是现在出事了,事情暴露出来,那么就需要追究责任,各个环节,没有尽到应尽的义务,比如需要有合同或者协议才能付款,你没有严格把关,仅仅因为领导要求,就去付款,你说你有无责任?

不出事,你帮助领导胡作非为,得到赏识,有好处。那么出了事情,同样你要承担责任,否则不公平。

你不可能即吃粽子又沾糖,只想获取不想付出!

还有会计法啊。

机关任何工作人员个人无权支配机关公款,财务人员可拒绝任何个人以各种理由挪用公款,否则违反财务制度。

只要有领导人签字,出借公款财务没有责任。



  • 17081032185 :单位负责人签字出借公款,财务人员有什么责任?
    蔺衬耍2343 :答:一、如果这个单位是一个私人企业,老板就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企业就是他自己的,他自己说了算,他本人签字本人出借公款就审批权限而言是没有问题的,财务人员按老板签字的借款单支付款项,无需负什么责任;只是要告知老板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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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蔺衬耍2343 :答:挪用公款存入银行、用于集资、购买股票、国债等,属于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所获取的利息、收益等违法所得,应当追缴,但不计入挪用公款的数额。(三)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赌博、走私等非法活动的,构成挪用公款罪,不受“...
  • 17081032185 :...如果借款不经过会计,直接由财务负责人和出纳经手有什么不利的地方...
    蔺衬耍2343 :答:单位负责人签字审批 借款人将全部签字审批完的借款单,交给出纳人员,由出纳付款。财务部门审核人员可以是财务负责人,也可以指定一个会计审核,只要有财务人员审核就可以,会计或财务负责人都可以,但不能由出纳一个人审核并付...
  • 17081032185 :公司向个人借款,我是会计,经手人是我签字,我承担什么责任吗
    蔺衬耍2343 :答:你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的,公司向个人借款,需要经过公司董事会和法定代表人代表通过决议,你只是个执行者,会计签字是没有法律效率的,一般情况下没有问题,只能说借款手续不正规,承担还款义务的是企业,会计签字是代表企业的,...
  • 17081032185 :单位负责人给单位打借条借钱并经上级领导审批同意算不算挪用公款
    蔺衬耍2343 :答:法律对此有比较明确的规定,你可以对照下法律的规定。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
  • 17081032185 :公司资金打出经过负责人审批我还有责任吗
    蔺衬耍2343 :答:根据查询华律网显示,公司资金打出经过负责人审批,本人没有责任。老板就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企业就是老板自己的,老板自己说了算,老板本人签字本人出借公款就审批权限而言是没有问题的,财务人员按老板签字的借款单支付款项...
  • 17081032185 :我们是行政事业单位,报账流程?单位负责人和财务科长签字谁在先谁在后...
    蔺衬耍2343 :答:后面的一种程序更规范。即经手人——科室负责人——财务科长——分管财务的分管领导——单位负责人签字 因为财务科长签字有两个作用:1)审核凭证是否正确与原始凭证的合法性;2)确认是否有钱支付。如果领导签字在前,财务...
  • 17081032185 :公司贷款财务负责人签字要负责任吗 -法律知识?
    蔺衬耍2343 :答:一般来说,财务负责人不需要负责任。财务负责人在公司贷款的相关文书上签字,应该属于职务行为,财务负责人是公司的代理人,责任应该由公司承担。
  • 17081032185 :公司贷款财务负责人需要承担责任吗
    蔺衬耍2343 :答:如果企业办理贷款卡所提供的材料都是真实的,经办人及财务负责人不需要承担责任。如果提供给银行的信息失真,没有造成后果,不构成刑事犯罪的,也会受到会计法的处罚。企业贷款不会追求经办人责任,除非在经办过程中出现明显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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