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受偿权的期限为几个月

   更新日期:2024.05.21
一、优先受偿权的期限为几个月
1、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8个月。法律规定承包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但最长不得超过十八个月,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算。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2)建设用地使用权;
(3)海域使用权;
(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5)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6)交通运输工具;
(7)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二、注意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期限
指的是,在发包人逾期不支付价款的情况下,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在承包人享有优先受偿权的6个月的期限内,即使银行等债权人享有该工程的抵押权和其他债权,但承包人仍可依据司法解释就工程价款优先于银行和其他债权人的抵押权和债权进行受偿。这大大增加了承包人债权实现的概率。而如果承包人丧失了优先受偿权,则即使发生承包工程拍卖,承包人也只能在银行等债权人就抵押权的范围内优先受偿之后,才能和其他债权人按照各自的债权比例分割剩余的拍卖价款。实践中,很多承包人因怠于行使权利而丧失优先受偿权的教训可谓深刻。因此,对于承包人而言,注意优先受偿权的6个月行使期限是极为重要的。

  • 18232294545 :主张优先受偿权的期限
    别彪豪2265 :答:法律分析:主张优先受偿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在2003年1月后竣工的工程项目,自竣工日起六个月,承包人未向发包人主张建设工程款优先受偿权,则其不再享有优先受偿权。为确保自身权益,充分行使建设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承包人在今后承接建设工程时...
  • 18232294545 :没有竣工的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起算期限为
    别彪豪2265 :答:法律分析: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 第四条 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
  • 18232294545 :优先受偿权期限起算点是多久
    别彪豪2265 :答:法律分析:优先受偿权期限起算点是6个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
  • 18232294545 :施工单位优先受偿权几个月
    别彪豪2265 :答:法律分析:最长不得超过十八个月,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算。法律依据:《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四十一条 承包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但最长不得超过十八个月,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算。
  • 18232294545 :优先受偿权六个月是怎么来的
    别彪豪2265 :答:法律分析:优先受偿权六个月是指法律规定的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行使期限一般是六个月。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二条 承包人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
  • 18232294545 :优先受偿权的期限为几个月
    别彪豪2265 :答:一、优先受偿权的期限为几个月1、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8个月。法律规定承包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但最长不得超过十八个月,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算。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1)建筑物...
  • 18232294545 :承包人行使优先受偿权的期限
    别彪豪2265 :答:承包人行使优先受偿权的期限是十八个月。承包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但最长不得超过十八个月。十八个月是除斥期间,为法定不变期间,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算。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实现的方式有两种即折价和拍卖;如果通过折价方式实现优先权,则可以在承包人和...
  • 18232294545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时间
    别彪豪2265 :答:权利人未在上述期限内行使优先权的,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丧失。【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第4条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
  • 18232294545 :承包人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期限为
    别彪豪2265 :答:法律分析:承包人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算。在建设工程中,行使期限的性质认定不同,会对权利救济人行使优先受偿权产生巨大的影响。若认定行使期限为诉讼时效,则可适用时效中止、中断、延长的规定;若认定行使期限为除斥期间,则不得适用时效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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